一、项目编号:N5101062023000016
二、项目名称:抚琴街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1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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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抚琴街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 对抚琴街北一、二、三巷片区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一、服务内容 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国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对该片区全部公共埋地燃气管道及调压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老旧燃气管道及全部7台调压设施进行更新维护。 二、技术要求 1、燃气管道的施工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的要求; 2、PE燃气管道施工应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18的要求; 3、埋地管道的防腐应符合《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13的要求; 4、埋地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执行; 5、管道的停气、降压、开孔、封堵、接驳、通气应满足《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负责实施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整治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2、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项目数据等涉及到项目安全的信息,供应商及其技术、服务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并承担因供应商或其相关人员泄密过失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符合采购文件的质量和服务要求,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响应文件及承诺内容,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1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龙水、程兴明(采购人代表)、冯大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成本+利润”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0623210200003253[2023]00096。
2、监督部门: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抚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光荣路19号
联系方式:028-86165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69号4楼
联系方式:028-6246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62467087
四川中源至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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