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8-62467087(易女士)
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3/9/22 15:00:00

一、变更内容

1、本项目资质要求“7、比选申请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比选申请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为“7、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中(若涉及)医疗器械的,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比选申请人属于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比选申请人属于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本项目资质要求8、报价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变更为“8、①若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若产品为消毒产品,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